2006年5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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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版:实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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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盗“不报案”只因“一票否决”?
王炯木
据报道,河南漯河一个专门盗抢乡镇政府机关的盗窃团伙日前被抓获。警官们感叹:“他们共盗抢了40多个乡镇政府,可主动报案者很少。”
被盗或被抢后,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是天经地义。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机关单位里被盗不报案似乎成了一道“潜规则”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据警方分析,乡镇负责人都是治安防范的责任牵头人,怕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一票否决”。笔者认为,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原因。
“一票否决”的威力没能吓住小偷大盗反而唬住了“报案”,这应该引起“一票否决”制度决策者的深思。